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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手为什么叫互殴

时间:2025-01-08 07:26:38

“还手”被称为“互殴”的原因主要在于 双方行为的性质和司法实践中的判断。以下是详细解释:

行为性质

互殴:指的是双方基于侵害对方身体的故意而实施的互相伤害行为。在被打后还手被认定为互殴的情况中,往往是因为在还手时超出了正当防卫的界限,或者还手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是带有报复性地对对方进行攻击。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必要防卫措施。正当防卫要求有不法侵害正在发生,还手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并且手段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司法实践

表象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很难区分还手行为到底是单纯的防御还是带有报复性的攻击意图。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还手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未超过必要限度,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互殴。

防卫过当:如果还手的力度、方式等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来制止侵害,就容易被认定为互殴或防卫过当,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众认知

错误观念:社会上存在一种错误观念,认为“还手即互殴”,这主要是由于执法者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可能存在和稀泥的行为,导致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

总结:

“还手”被称为“互殴”主要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还手行为往往被认定为超出正当防卫的界限或带有报复性攻击意图。为了避免被误认为是互殴,还手行为应当具有明确的防卫意图,并且手段和限度要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同时,公众应当正确理解法律,避免因误解而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