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和小产权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中常见的术语,它们主要指的是房屋产权的不同类型:
大产权(Full Property Rights)
定义:大产权房指的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产权证,购房者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特点:
拥有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
法律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大产权房是合法产权。
小产权(Partial Property Rights)
定义:小产权房通常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特点:
产权不完整,通常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
在转让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备案。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需要注意的是,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在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行使上并没有质的区别,但小产权房在法律地位上存在争议,因为它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正式产权证,其交易可能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