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具有以下作用和特征:
指引作用:
法律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评价作用:
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教育作用:
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预测作用:
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强制作用:
法律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
规范性:
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具有概括性、普遍性和严谨性。
国家意志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
国家强制性: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强制性。
普遍性:
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
程序性:
法律具有程序性特征,即法律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可诉性:
法律具有可诉性,即法律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申诉和审判。
这些作用和特征共同构成了法律的基本框架和功能,使得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的规范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