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是指 电视台通过载有声音和图像的信号传播的作品,是广播电视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电视台或电视节目经营实体根据特定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生产(制作),供传输和受众消费的整体产品。电视节目具有特定的名称、内容、主题、形式和播出时间。
电视节目的制作主要分成三个过程:创意与选题、拍摄和后期制作。编辑属于电视节目后期制作系统,主要有早期的线性编辑和目前较为流行的非线性编辑系统两个发展阶段。
电视节目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传播,包括有线电视、微波电视、卫星电视和数字电视等。节目模式通常有电视剧、电视栏目、电视专题等。此外,电视节目还可以根据内容、性质功能或形态相近的节目纳入统一冠名,定期、定时、定量播出的节目组合,即电视栏目。
电视节目的类型多样,大致可以分为新闻类节目、财经类节目、体育类节目、文化娱乐类节目、生活类节目、谈话类节目、军事类节目、教育类节目、科技类节目、少儿节目、老年节目和广告节目等。综艺节目也是一种娱乐性的电视节目形式,通常包括音乐、舞蹈、杂技和搞笑等类型,特点是会邀请现场观众参加录影,观众可以随时进入互动状态。
尽管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我们的娱乐生活和信息渠道,但电视节目仍然以流媒体为阵地保持其影响力。电视节目对政治议题的探讨因类型的不同在深度和广度上有所差异,观众对各种节目所涉政治信息的消费偏好也存在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