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具体来说:
对于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应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权登记申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确认林权、登记造册,并核发证书。
对于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应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人民政府确认林权、登记造册,并核发证书。
对于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认林权、登记造册,并核发证书。
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