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登记所需的时间主要依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征地拆迁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时间范围:
30日内
根据公告,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要在公告公示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前往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的北流市征地事务中心或六靖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5日内
征地补偿登记时间一般为45日内,在特定条件下可后延10日(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第45日才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10日至30日
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时间通常为接到征地拆迁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一般为10日至30日不等。具体时间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征地拆迁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90日内
例如,某次征地补偿登记的公告期限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9日,要求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满之日起9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龙田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综上所述,征地补偿登记的时间主要介于 30日至90日之间,具体需要参照当地公告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建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尽早办理登记,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