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电子证据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及时收集
因为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或删除,所以发现相关证据后应尽快采取行动。
合法合规
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比如获得合法的授权。
固定证据
对于计算机中的数据,可以通过制作镜像拷贝的方式进行固定,以保证原始数据不受破坏。
公证增强证明力
网络中的电子证据,比如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的聊天记录等,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增强其证明力。
专业提取
手机中的电子证据,如短信、通话记录等,可以通过专业的数据恢复软件或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提取。
详细记录
对收集电子证据的整个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收集的时间、地点、方法、操作人员等信息,以便日后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使用专业设备
在收集电子证据时,应当使用专业的数据复制备份设备将电子证据文件复制备份,要求数据复制设备需具备只读设计以及自动校准等功能。
严格管理
含有计算机证据介质的移交、保管、开封、拆卸的过程必须由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或委托见证人)和技术人员共同完成,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检查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制作详细的笔录,由上述行为人共同签名。
取证主体要求
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取证方法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
遵循法律程序
计算机取证过程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开进行,从而得到真实且具有证明效力的证据。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可以有效地收集和固定电子证据,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为司法调查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