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公安局民主派出所持续发力,查处一起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近日,该所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宾馆未按规定登记、上传住宿人员信息,便直接提供住宿。经询问,该宾馆经营者赵某如实供述了未对旅客进行身份查验、未落实实名制登记的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岚皋县公安局依法对赵某给予行政处罚。下一步,岚皋县公安局将继续常态化加强辖区旅馆业、出租屋检查力度,坚决落实旅馆业、出租屋住宿登记实名制度,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何要落实“四实”登记
一些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视线,常常有意隐瞒身份藏身旅馆,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严重隐患。落实住宿“四实”登记,是及时预防、发现、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关键所在。
“四实”登记:实名、实数、实情、实时
“实名”:对入住旅客实行实名登记,旅客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且做到“谁住宿就登记谁”。
“实数:对入住旅客实行实数登记,必须一人一证准确落实。
“实情:对入住旅客住宿情况按实际进行登记,不得虚假,如旅客的身份信息不符、房号与身份证登记不一致,私自换房间等都是不允许的。
“实时”:旅客入住或退房时就必须将旅客的登记信息及时录入电脑并上传到公安机关。
警方提醒
各位市民:当您入住酒店宾馆,按相关规定入住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且必须一人一证,实行实名制 ,因此,当宾馆酒店温馨告知“请出示您的身份证件”的时候,请予以配合。
各旅馆业经营者、从业者:在日常工作中要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按照“四实”登记要求,严格落实旅馆业消防、内保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旅馆安全。公安机关将利用日常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旅馆业的管理工作,全力抓好旅馆业“四实”登记工作,维护旅馆正常经营秩序。请各旅馆业经营者牢固树立遵章守纪、合法经营的理念,对违法相关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