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主要由国家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国家层面:
国家土地行政管理机关为国土资源部(现为自然资源部)。
省级:
省级人民政府设有土地厅,负责省级土地行政管理工作。
市县级:
市、县级人民政府设有土地局,负责市、县级土地行政管理工作。
乡镇级:
乡镇级人民政府设有土地所,负责乡镇级土地行政管理工作。
因此,无论是土地征用、变更登记还是监督检查,都可以找到相应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例如,占用耕地找土地行政部门,也就是国土资源局处理。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是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
建议您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先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当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