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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清算哪个法院提出

时间:2025-01-16 08:14:52

申请清算应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公司住所地不明确,则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清算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清算案件。

此外,如果涉及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破产申请可以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或者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法院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