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负债业务
形成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本和吸收外来资金。
自有资本:银行成立时投入的资本金以及后续通过盈利累积的资本。
吸收外来资金:包括公众存款、同业存款、借款等。
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主要分为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
放款业务:包括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投资业务:包括证券投资、现金资产业务等。
中间业务
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
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
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经营以下具体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了负债、资产和中间业务的各个方面,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并实现盈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