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通常在工伤后60日内进行,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具体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之日起一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组织鉴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出具鉴定意见:
鉴定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出具鉴定意见,并送达申请人。
作出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鉴定意见在15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伤残等级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能会涉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此时伤残鉴定可能会暂时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