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 1995年6月3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 199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保险基本法,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新阶段,并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 1995年6月3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 199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保险基本法,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新阶段,并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