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工辞职时享受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龄补偿:
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一般为月工资的一定倍数,也有按照年数逐年递增的方式计算补偿金额。
离职补偿金:
根据员工离职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数额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一般为月工资的一定倍数。
未休年假补偿:
如果员工离职前未休完年假,企业需要给予一定补偿。
未结工资补偿:
如果员工离职前未结清工资,企业需要给予一定补偿。
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
若因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可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辞职,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除非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铁路职工辞职时享受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工龄补偿、离职补偿金、未休年假补偿、未结工资补偿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的违法解除合同赔偿。具体补偿金额和条件需结合个人情况和单位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