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办养老院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说明养老院的设立目的、服务内容、预期运营情况等。
申办人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资金来源证明:
证明养老院建设和运营的资金来源合法可靠。
固定场所证明:
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消防、环保等验收合格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包括机构章程、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资质证明等。
民政部门备案:
向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筹办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民政部门审查通过后颁发。
工商部门登记:
凭民政部门批准证书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其他必要证书:
根据规定可能还需办理消防安全证书等。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地方具体规定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获得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