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没有专票的原因可以总结如下:
增值税抵扣链条设计:
烟酒属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最末端,通常用于个人消费,不会产生增值,因此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企业费用处理:
烟酒在企业中通常被视为招待费用或福利费用,不得用于抵扣,所以即使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账务处理结果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全额计入成本)。
税法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销售给个人的烟酒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而销售给企业的烟酒,由于不能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属于非应税项目,因此也不能抵扣,故通常开具普通发票。
零售环节:
在零售环节,销售对象是终端消费者,增值税链条已经中断,因此零售的烟、酒、食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批发与零售区别:
批发采购的烟酒如果用于生产,可能会产生增值,因此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零售环节的消费行为通常不涉及生产,所以不开具专票。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法规说明,以最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