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季度终了后的次月15日前申报。
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每月15日前申报。
企业所得税
一般企业: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每月15日前申报,需对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进行。
印花税
一般情况下,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但也有部分印花税税目需按次申报,如合同签订时等。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各地税务要求可能有所不同,需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车船使用税
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
其他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申报期限一致,即11月1日-11月15日。
土地增值税等税种需根据相关规定在11月内按时完成。
建议企业和个人按时申报并缴纳各项税款,确保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