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级别通常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进行划分,具体分为以下几级:
1. 一级伤残:极重度残疾,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全面帮助或依赖专门设施维持生命,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 二级伤残:重度残疾,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活动受限,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三级伤残:中度残疾,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活动受限,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 四级伤残:轻度残疾,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 五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社会交往贫乏。
6. 六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7. 七级至十级:这些等级通常对应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级别根据残障程度进一步细分。
此外,残疾证号中包含残疾类别代码和残疾等级代码,其中残疾类别代码从1到7分别代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而残疾等级代码由1到4分别对应一级至四级。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随着时间和相关法规的更新而发生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