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是指企业的一些行为虽然并非实际的销售行为,但根据税法规定需要视同销售并缴纳增值税。以下是视同销售的记账方法:
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货物用于其他特定情形
例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除外):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建议
确认收入:视同销售需要确认收入,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确认销项税额:根据收入金额计算销项税额,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将对应的成本从“库存商品”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这些会计分录确保了视同销售在会计和税务上的处理一致,避免了账面销售收入与实际销售不一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