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的管理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组织人事部门:
在中小型单位中,离休人员通常归组织人事部门管理。
劳工(资)部门:
在退休人员较多的单位中,退休人员可能归劳工(资)部门管理。
离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
在一些大型或特大型单位中,可能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来管理离退休人员。
老干局(处):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离退休办隶属于老干局(处),负责管理本单位离退休职工。
民政部门:
对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由民政部门管理。
企业或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在企业改制后,离休人员可能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县委组织部(老干局):
在地方,如息烽县,县委组织部(老干局)负责统筹协调老干部工作。
市离退休干部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直属服务管理离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
离休干部的管理可能因单位性质、规模、政策变化等因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