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意见书是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后,根据调查结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制作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公诉部门进行审查起诉的一种法律文书。它具有法律效力,代表了侦查机关的意见,并兼具实体和程序意义。
起诉意见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等基本信息;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涉嫌罪名;
案件来源、侦查过程中遵循的法律程序及时间线;
犯罪事实的详细描述及相应证据;
案件相关情节及制作起诉意见书的理由;
拟移送的检察院名称、文书制作日期,并可能加盖公安局局长和公安局印章。
起诉意见书的制作是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确保了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得到法律上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