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证应当在 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资料:
需要携带购房协议、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选择公证处:
可以通过当地司法局的官方网站或电话查询具体的公证处地址和联系方式。
提交申请:
前往选定的公证处,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审核与收费:
公证机构会审核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决定受理,并告知公证费用(一般为房产价值的0.01%-0.3%,最低200元)。
领取公证书:
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公证处,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