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房凭证的办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
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 :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现在各个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都有办事窗口可以办理,建议选择就近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前往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受理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非承诺时限)。
审核:租赁所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或《补正告知书》。
审批: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后作出核准。
办结:材料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结(非承诺时限)。
送达:办理结果由当事人自行取件或邮寄。
线上办理
办理入口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办理流程
在线申请:
在相关平台回复“租赁”后,点击“粤省事小程序入口”,然后选择“住房置业”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填写表单:根据系统显示内容,填写表单并上传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取或邮寄领取房屋租赁凭证。
办理材料
无论是窗口办理还是线上办理,所需材料基本一致,包括:
深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合同。
租户和房东的身份证。
房产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如适用)。
注意事项
如果办理系统提示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部分材料可以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