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执行申请书:
要求打印,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自然人申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执行依据:
包括判决书或调解书等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如果是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其他部门申请执行的,还需提供相应的送达回证以证明文书生效。
授权委托书:
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需要提供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代理律师执业证书:
如果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供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律所所函:
如果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表明该律师是在其律所的授权下接受委托办理案件的。
收款账户信息:
需要银行卡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到支行,一般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送达地址确认书:
用于确认申请人的送达地址。
其他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例如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财产线索等。如果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建议申请人在准备材料时,详细阅读当地法院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从而提高执行申请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