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费的收费标准因地区和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垃圾费收费标准:
城(镇)居民
10元/户·月。
流动人口
2.5元/人·月。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
1.5元/人·月或180元/吨。
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日产垃圾量0.005吨(含0.005吨)以下,每月30元。
日产垃圾量0.005-0.01吨(含0.01吨),每月60元。
日产垃圾量0.01-0.05吨(含0.05吨),每月120元。
日产垃圾量0.05-0.99吨(含0.99吨),每月180元。
商铺
0.75元/月·平方米。
餐饮业1.5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单位自清自运
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
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吨。
垃圾处置场(填埋)
处置费收费标准60元/吨。
粪便
清掏清运处置费180元/吨。
建筑垃圾
150元/吨。
特殊群体
对于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大多数地区规定可以减免垃圾处理费。
这些收费标准适用于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垃圾产生者。建议查询当地的具体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费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