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离婚的情况主要包括:
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则不能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
一方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离婚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
如果结婚登记地不是中国内地,则在中国内地提起离婚诉讼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女方在特定时期内: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未征得军人同意:
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否则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案件:
在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无法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分居没有超过两年:
法律上分居满两年可视为感情破裂,但未满两年则不允许办理离婚。
无法提供原证件:
如果夫妻无法提供原有的结婚证件,则无法办理离婚。
对精神病患者、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在特殊情况下,如对方或亲属已妥善安排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可考虑离婚。
以上情况均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情形可能因案例而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