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尚未生效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对方上诉了:
如果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但对方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起了上诉,那么该判决在尚未过上诉期限前是未生效的。法院的判决生效通常是在宣判后的十五天内,这段时间是为了保障诉讼双方的上诉权。
执行案件尚未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为接到判决后15日内,这15天为履行期。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原审案号会显示为未生效。此外,如果执行案件尚未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执行,也会导致案号显示为未生效。
合同未生效: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情形包括: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未办理手续之前;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生效条件未成就的;
付生效期限的合同期限未截至的。
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这通常指的是宣判后还在上诉期限内的判决和裁定。在我国实行的两审终审制中,一个案件要经过两次审判(两级法院的审判)才生效。如果第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或抗诉,那么该判决在过了上诉期限后会生效。
综上所述,案件尚未生效的原因可能是对方上诉、执行案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未满足生效条件,或者判决尚未过上诉期限。具体原因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