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或保护性强制措施。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违宪制裁
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措施包括: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
行政制裁
由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刑事制裁
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
民事制裁
由人民法院对民事违法行为者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这些制裁措施旨在保护社会秩序、维护法律尊严,并确保违法行为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