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书面检查
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
审查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
劳动场所实地检查
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询问相关人员
向被检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情况。
查询复制资料
查询、复制与监督检查相关的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
查封扣押财物
对有证据表明可能存在问题的物品或资料进行查封、扣押。
技术监察
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察。
对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的完好率、使用率进行监察。
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监督检查
检查管理责任明确性,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员工健康管理监督检查
进行员工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其他监督检查措施
报告工作。
执法监督检查,包括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
审查批准。
备案。
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应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并遵守《行政强制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必要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