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了解案件情况、证据及争议点
负责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庭前准备工作
负责庭前审查,确认案件是否属于本法院受案范围,了解原告及被告基本情况,了解相关证据以及双方争议点。
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并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
庭审辅助工作
在庭审过程中负责全程旁听,了解案件审理详情。
草拟庭审提纲、阅卷笔录、调解书以及印制法律文书。
法律研究与文书起草
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
案件管理与辅助性工作
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
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其他事务
接收和处理当事人的来信、来电、来访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