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普通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特别决议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详细说明:
普通决议通常只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
特别决议则要求更高的表决权比例,通常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注意事项:
对于某些特定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需要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这些决议事项涵盖了公司在经营、管理、资本操作以及重大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核心问题,确保公司的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并维护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