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备案的步骤如下:
准备备案材料
拟拍摄影片的备案报告。
不少于一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份。
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
备案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填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网上提交备案申请
登录“国家电影局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登录。
填写备案信息,包括电影名称、类型、题材、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
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如剧本、授权书、营业执照等。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系统将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单,供制作单位查询和打印。
审查和核对申请材料
省级电影局对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内容审查,确保电影剧本内容健康、积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对于涉及特殊题材的电影剧本,需征得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核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符合备案要求。
审批和发放备案回执单
广电总局对备案申请进行最终审批。审批通过的剧本将获得《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制作单位可登录平台查询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电影拍摄的合法凭证。
建议:
在准备备案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格式错误导致备案失败。
提前规划好备案时间,确保在拍摄前完成备案流程,以免影响拍摄进度。
对于特殊题材影片,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审查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