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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列为失信

时间:2025-01-11 07:11:33

列为失信是指 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道德、协议和承诺等行为,并被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信用主体。这些失信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妨碍或抗拒执行:

例如,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或抗拒法院执行。

规避执行:

如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法院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财产情况。

其他失信行为:

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

被列为失信的主体将面临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这些措施旨在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促进社会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