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由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来说,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由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审核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准备工程技术资料:
监理公司负责在验收前20个工作日准备好工程技术资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编制相关评估报告:
监理公司需要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也需要分别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取得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建设单位需要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的合格文件。
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验收可以由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等相关部门组成,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也需要参与验收工作。
现场监督和验收:
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监督站还需要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意见书》。
综上所述,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和实施主要由建设单位负责,同时需要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和其他参与单位共同配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