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报废是指 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机动车灭失,且车主未进行报失或报废处理的情况。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可以先申请出具《机动车灭失证明》,然后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手续。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包括:
申请出具《机动车灭失证明》:
车主需要向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机动车灭失证明。
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车主携带机动车灭失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到车辆归属地的车管所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无车报废业务不产生费用,且申请人需要承诺车辆灭失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