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常识>

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证明

时间:2025-01-13 09:31:05

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证明:

买卖过户所需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证明房屋的产权归属和契税缴纳情况。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以确定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产权人及产权分配情况。

《存量房买卖合同》,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房屋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交易条款。

其他必要材料,例如拆迁户购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

赠与过户所需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同买卖过户,证明房屋产权情况。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赠与方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确定赠与房屋的产权完整性和赠与行为的合法性。

继承过户所需材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或遗嘱公证书等。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房地产权利证书,如房产证等。

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单身证明(针对单身购房者)。

合同公证要求(针对外籍人士、华侨等特殊群体)。

根据以上内容,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较为繁琐,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仔细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资料不全或错误导致审批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