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 属于教育局管理。托幼机构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包括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具体职责如下:
教育局:
负责托幼机构的审批、监管和管理工作。个人申请托幼机构需要到机构所在的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街道办初审后提交给教委,教委和有关部门共同实地考察,符合经营条件的会以审批同意的形式同意开班托幼机构,并颁发许可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核发托管机构的营业执照,并对除许可经营项目外的其它登记事项进行日常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托管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含教育辅导、补习等相关内容。
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托育机构的备案和日常监管,确保婴幼儿的安全与健康。例如,阿左旗卫健委曾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备案的托幼机构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检查。
综上所述,托幼机构的管理主要归教育局负责,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发营业执照和日常监管,卫生健康委员会则负责备案和安全管理。建议申请托幼机构时,先向当地教育局咨询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