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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带什么手续

时间:2025-01-11 23:01:12

军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军人证件

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

身份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丧偶的需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

照片

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其他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没有配偶和不是直系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书。

申请表格

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取结婚申请表。

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政治状况)。

拿到配偶单位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

政审材料

打一份结婚报告(有些部队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并盖公章。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需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其他可选材料

学员证(如果使用学员证办理结婚)需由单位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