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前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起诉状
一份起诉状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主要证据材料
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包括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身份证明
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
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授权委托书
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答辩状
针对原告的起诉状,撰写答辩状,详细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其他相关材料
财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申请书(如有必要)。
子女抚养相关材料: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协议(如有)、教育费用支出凭证等。
证据材料:如果有对方出轨、家庭暴力等不利于对方的事实,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
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身份与诉讼资格。
管辖权异议:如果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