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耕地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发布拟征地通告:
政府拟定征收土地的方案,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征询意见与组织听证:
根据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发布公告,同时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
土地现状调查:
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以明确被征地的具体情况。
拟定一书四方案:
包括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上报审批。
征地公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进行公告。
补偿登记与协议签订:
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并与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与修改: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公告。
资金落实与土地交付: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并实施补偿安置方案,最终交付土地。
以上步骤均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