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见犯人的时间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普通罪犯
会见时间为 每次不超过30分钟,每月1次。
宽管级罪犯
会见时间为 每次不超过60分钟,每月2次,且两次会见时间、人数不可累计。
律师会见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每次会面时长不得超过 一个小时,每月会面次数限制在1至2次。
特殊情况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罪犯,如重大立功表现或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经批准,会见时间可以延长至一小时。
建议:
亲属和监护人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监狱的会见规定,以确保顺利进行会见。
律师在会见前应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并遵守看守所的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