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属于 行政确认行为,而非行政许可行为。行政确认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具体来说,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或者终止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一行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旨在确认男女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并赋予其法律效力。
此外,行政许可行为通常涉及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而婚姻登记并不涉及赋予当事人某种新的权利或资格,而是对已有事实的确认。
综上所述,登记结婚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旨在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并使其具有法律效力。